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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挪用生育津贴
时间:2019/11/8 13:38:13    来源:北京市丰台区劳动仲裁    |       

公司拖欠工资,挪用生育津贴,现在还在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你好!关于拖欠工资,《劳动合同法》第30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所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违反法律规定。若你在职,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在仲裁时主张拖欠的工资,以及按你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我们代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此类案件很常见,很多案件也取得了不错的结果。

   所以,拖欠工资和挪用生育津贴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与是否在职无关。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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