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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已交社保,未领到工资
时间:2019/11/7 18:07:02    来源:北京市丰台区劳动仲裁网    |       

2019年7月,北京门头沟区一家建筑公司为我开始缴纳保险,并将我个人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其单位,8月份住建部网站公司注册成功,至今未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取得工资报酬,我是不是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我工资报酬及补偿,并要求单位解聘,停缴保险,注册证书办理注销或者转注手续。申请仲裁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大概需要多少仲裁费用?如果可以仲裁,贵网站能全权代理我本人处理此事嘛?谢谢!!!

  你好!关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问题。《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按照你的陈述,用人单位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从入职满三十日的次日开始支付二倍工资差额。我们代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此类案件很常见,很多案件也取得了不错的结果。

  仲裁不收取费用。

  其他问题需要更详细的陈述,有时间可以预约面谈。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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